
欠到一身債,好多人第一時間諗到嘅係「破產」。但破產唔係免費嘅,申請前一定要計清楚自己到底要預幾多錢,千祈唔好諗住「破產=一毫子都唔使畀」。呢篇同你逐項拆解香港申請破產嘅費用、破產期同受託人收費,等你心裡有數先做決定。
申請破產有咩法定費用?
向高等法院申請破產,首先要交一筆法定費用,主要分兩部分:破產管理署署長嘅款項(按金性質,用嚟支付程序行政開支),加上高等法院嘅法庭費用。以下係現行標準:
| 呈請類型 | 破產管理署款項 | 法庭費用 | 合共 |
|---|---|---|---|
| 債務人自行呈請 | HK$8,000 | HK$1,045 | HK$9,045 |
| 債權人提出呈請 | HK$11,250 | HK$1,045 | HK$12,295 |
呢啲係按破產管理署官方資料列出嘅法定收費,屬「入場費」性質,無論結果如何都係必定要畀。以上數字以破產管理署及法院現行公布為準。
律師或代辦要幾錢?
除咗法定費用,多數人會委託律師或破產管理公司代辦嘅呈請文件。呢部分收費冇統一標準,視乎項目嘅複雜程度、債務結構同律師行收費而定。坊間商業網站嘅整理(2026年口徑)顯示,相關代辦費用可以由萬餘元去到數萬元不等,例如有指律師代辦費約HK$10,000至HK$25,000,另有部分服務商另收數百元嘅文書行政費。
要留意,呢啲係第三方商戶/律師行嘅參考數字,唔係政府定價,實際可以差好遠,簽約前一定要問清楚「總數幾多、包啲咩、有冇額外收費」。如果財政真係緊張,可以諗吓自行遞交呈請,但要自行處理文件,風險同複雜度都高,衡量清楚先做。
破產期會維持幾耐?
破產唔係一世,香港個人破產有固定「破產期」,期滿後可以獲得破產解除。基本規則如下:
- 首次破產——由破產令頒布日起計4年,期間與受託人充分合作嘅話,期滿自動解除;若受託人或債權人反對並獲法院接納,可以延長,最長總共可達8年。
- 第二次或以後破產——為期5年,經反對獲接納後最長可延至約8年。
換句話講,能否喺第4年準時「甩身」,好視乎你喺破產期內有冇老老實實履行責任,例如如實申報資產、按時交出可支配收入等。合作得好,先有望如期解除。
有咩人啱做破產?個個人都做到?
債務人自行呈請,原則上冇最低欠債金額限制,即係就算欠款唔算話多,理論上都可以提出呈請;債權人提出呈請則要求債項達HK$10,000或以上,並須先向債務人送達法定要求償債書,21日內未清還先可以入稟法院。
不過要提醒,破產對信用紀錄、工作行業(部分金融或紀律行業)同擁有權都有深遠影響,收入超出可負擔水平時喺破產期內仲可能被要求交出部分收入。所以破產只應該係「最後一步」,唔係淨慳稅、逃避還款嘅捷徑,衡量清楚先好行呢步。
除咗破產,仲有咩選擇?
破產之前,好多人都會先比較其他舒債方案,其中常見嘅有個人自願安排(IVA,即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)同債務重組。IVA係以協議形式同債權人訂還款計劃,避開破產令嘅法律程序,但唔係人人申請到、收費亦唔平;債務重組則係同個別債權人協商。
揀邊種要睇自己欠幾多、有冇穩定收入、想唔想保留某啲資產同行業資格。呢方面建議搵專業顧問或律師幫手評估,對比清楚先決定,因為一次性揀錯路,之後想轉返轉頭成本好高。
常見問題
破產之後係咪咩錢都唔使還?
唔係。破產期內要盡力協助受託人變現可執行資產,並按法院指示交出可支配收入,餘下未能清還嘅債務喺破產解除後一般可獲免除,但唔代表一開始就可以「賴數」。收入高於基本生活需要嘅部分,仍可能要供還。
破產費用可唔可以分期畀?
法定呈請費同法庭費通常要一筆過繳交先會處理,冇得拖。委託律師行嘅代辦費,部分可以協商分期付款,呢方面要同服務商直接傾,並寫入收費協議。
破產紀錄會唔會永遠留低?
破產雖然屆滿會解除,但破產紀錄仍會喺信貸資料庫同法庭紀錄留低一段時間,影響日後借貸、申請信用卡甚至部分工作審查。申請任何借貸或重置財務安排前,要如實申報過去嘅破產紀錄。



